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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的团契 - 第二册

Fellowship with God, Volume Two

 

一本带有针对基督教信徒属灵生命的应用的教义注释集

 

麦克斯•克莱恩 著

by Max Klein

 第二章

 

圣灵的充满:灵性
(The Filling of the Holy Spirit: Spirituality)

为能理解圣灵的充满,我们必须区分圣灵的充满 (Filling of the Holy Spirit)与圣灵的内住 (Indwelling of the Holy Spirit)。简而言之,圣灵的充满即为圣灵掌控人的魂,圣灵的内住即为圣灵住在人的身体里(哥林多前书 3:16)。当我们被圣灵充满,圣灵会提供信徒力量以使信徒理解、代谢、回忆圣经教义并应用圣经教义到自己的经历中(约翰福音 14:26;哥林多前书 2:10-12;加拉太书 5:22-23)。另一方面,圣灵的内住是为了使信徒的身体成为主耶稣基督和天父的殿(约翰福音 14:20 ; 以弗所书 4:6)。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一直被圣灵充满[掌控]。”

(以弗所书 5:18)

这是一个对照类比。当基督徒始终被圣灵充满、始终学习教义,他就会以教义充满自己的魂。藉着这些教义,他就会满有智慧以及明白自己一生的清晰目标。然而,当基督徒长期处在与神的相交之外,他就会让错误观念进入自己的魂,这些错误观念会导致错误价值观以及对错误事物的依赖,造成生活方式的堕落。当基督徒没有在圣灵的教导下学习真教义时,他就会喝假教义之酒(以弗所书 4:17-19)。因此,他就会沉醉于错误的动机、优先事项、思想与行动。他的属灵生命就会变得毫无秩序,他的视野会模糊,他将会跌跌碰碰地度过一生。

属灵生命有两种力量。一是圣灵的力量。神藉着圣灵的充满为信徒供应力量,好让信徒能执行属灵生命。信徒还拥有神的话语,神的话语是活的、是有力的(希伯来书 4:12)。然而,神的话语若没灌输入魂、存在记忆中、在适当的时候被圣灵唤起(约翰福音 14:26),对于信徒而言就是毫无用处的。这就是使基督徒在魂里坚强的两种力量。

“……求他按着他丰盛的荣耀[这些是神为教会时代信徒供应的美好财富],借着他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内在的人]刚强起来。”(以弗所书 3:16)

这是圣灵的事工,即圣灵在信徒的魂里代谢教义。藉着魂里的这份力量,信徒就能处理生命中的任何压力或逆境。

灵性 (spirituality)与属灵成长 (spiritual growth)必须加以区分

灵性是绝对的。信徒要么被圣灵充满,要么没有圣灵的充满。约翰将这两种灵性状态描述为行在光明中或行在黑暗中(约翰一书 1:5-7)。也许我们有属灵的瞬间,但我们一旦犯下思想上的、言语上的或显明的罪,我们就不再属灵,反倒离开了与神的相交。我们一旦离开了与神的相交,恢复我们灵性的唯一途径就是正确地向天父认自己的罪(约翰一书 1:9)。 

属灵生命中的一些事是相对的,其余的皆为绝对。属灵成长是相对的。在教会中,信徒们的成长阶段是不同的:婴孩信徒(彼得前书 2:2)、爱惜自己的魂并已达到个人对命运的感知的成年信徒(箴言 19:8;腓立比书 4:11-13)、爱神的成熟信徒(约翰福音 14:15;罗马书 8:28;雅各书 1:12)。然而,与神的相交是绝对的。要么处于与神的相交中,要么没有。婴孩基督徒也许会在自己生命的某一时间点处于与神的相交中,也可能离开了与神的相交。成年信徒与成熟信徒亦然。

婴孩基督徒也许处于与神的相交之中(有圣灵的充满),而成熟信徒也许已经离开了与神的相交。在犯奸淫和谋杀之罪时,大卫是一个极其成熟的信徒。从他的事例中我们得出这样一条原则:当信徒使自己脱离了与神的相交,他就能犯下不信者所能犯的任何一项罪。

属灵成长并非由人的年龄所决定。一位八十岁老人参加教会已有六十年之久,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一位属灵巨人。属灵成长是由谦卑以及在魂里代谢的圣经真理的数量所决定的。如果一个基督徒的魂里只有少量已经代谢的教义,那就是一个婴孩基督徒。如果这基督徒经年累月、始终如一地听取圣经教义的正确教导因而对神的计划十分明白并且发展出属灵自尊,他就会被归为成年基督徒。如果他已达到爱神的阶段,顺服圣经的所有命令(约翰福音 14:15),他就是一个成熟信徒。他可能是一个十九岁的成熟信徒。

谦卑必须在魂里得到建立。它首先是在不信者顺服神为稳定社会而定的律法(God’s Laws of Divine Establishment)时得以产生,之后,当基督徒继续顺服这些律法并且在属灵生命中前进时,它就得以发展。谦卑是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事物/因素/要素。

同样必不可少的是要理解属灵成长并非来自基督徒侍奉、歌唱、祷告或给予,而是通过谦卑以及对神话语的理解:“你们倒要在我们的主和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有长进。”(彼得后书 3:18)基督徒侍奉、歌唱、祷告和给予可以是属灵成长的结果,但决不是属灵成长的途径。

假如信徒处于与神的相交中,并且他所唱的赞美诗是正确的、荣耀主的,那么唱赞美诗就可以是一种敬拜形式。越谦卑、对神了解越多,通过歌唱的敬拜就越好(假设歌词在教义上是正确的)。我们必须牢记:在敬拜服事中所唱的许多歌曲都是由作曲家所谱写,而不是出自那些对教义有深刻理解的人(或神学家)之手,所以那些歌词在教义上是有误的。在这些例子中,聆听或歌唱这些所谓的赞美诗就是亵渎神的一种。

祷告是一项有力而美妙的事工,它同样来自于属灵成长。越谦卑、对神了解越多,祷告的果效就越大(雅各书 4:3;约翰一书 3:22)。因此,唱赞美诗——神的诫命,祷告——有力的事工,这两者应成为基于谦卑与了解的对三位一体成员的爱之表达。

不信者能够做到的任何事都不是属灵生命。关于属灵生命的错误观念有很多。个性和明显的表现都不是灵性。讨人喜欢的个性、言谈举止、衣着、避免使用化妆品、不修边幅、敬虔的谈吐、可怜的姿态以及真诚的表达并不意味着灵性。尽管你可能很有道德,却并不意味着你与神有很好的关系。以上所举的事情不信者都能做到,而他们是不属灵的。

戒除某事并不意味着灵性。譬如,戒赌、戒酒、戒烟都并非灵性。吸烟对你的肺有害、红辣椒对胃不好、巧克力对牙不好,但吸入或摄入某种对身体有害的事物并不意味着有罪。韩国人会因吃过多的红辣椒而有罪吗?泰国人会因喜欢辣椒而有罪吗?

你也不会因为你的罪比其他基督徒的罪看起来更体面而属灵。一个基督徒总是忧虑,另一个基督徒则总是醉酒。总是忧虑的那个基督徒对自己说,“我是个属灵的基督徒,因为我不醉酒。”这种推论并非基于神的话语。经文从未说忧虑是属灵生命的一部分。在这两个例子中,这两个基督徒都同样脱离了与神的相交。

参与教会活动的基督徒也未必属灵。给予、参加教会、参与祷告会、带人到教堂、在主日学教课未必意味着灵性或属灵成长。例如,一个基督徒也许一天祷告四小时,却没有处理生命中最最简单的压力及试验的属灵力量。常常祷告的基督徒未必是伟大的信徒,然而,有效的祷告确能表明属灵进步。参与教会活动与基督徒服事不会带来属灵成长,也不能说明信徒的属灵。活动并不是决定属灵成长的基础。

与神的相交是绝对的。基督徒要么被圣灵充满,要么没有。他要么行在光明中,要么行在黑暗中。当基督徒犯罪时,他就会失去与神的相交。然而,当他正确地向天父认自己的罪时,他就能回到与神的团契中。另一方面,属灵成长则是一个相对概念。成长是由信徒所具备的谦卑以及经过代谢的教义数量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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